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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四川省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川银协”)依托会员、凝聚会员、服务会员的重要桥梁作用,引领非银金融机构科学健康发展,川银协组织成立了“四川省银行业协会非银会员单位联席会议”。目前,联席会议由8家非银会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非银会员单位自荐或推荐并通过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川银协秘书处的领导下,研究解决全省非银金融方面突出的共性问题,统筹协调非银金融工作,加强非银会员单位的协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地方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分析研判非银金融运行形势。

(二)研究解决非银会员单位的困难和问题。

(三)研究制定支持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的办法和措施。

(四)搭建非银金融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企业之间的沟通对接平台。

(五)组织、部署、协调、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确保联席会议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讨论决定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向召集人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由召集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商议确定会议议题、会议时间及形式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行业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使联席会议真正发挥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确定联席会议成员的基础上,需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及具体事务性工作的落实。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调整后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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