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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成立于2003年6月23日。目前,第九届自律委共有成员单位28家,其中主任为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副主任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及协会秘书处。
自律委宗旨是组织制定并贯彻落实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组织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据章程和行规行约,组织制定行业相关标准和业务范围,推动实施并监督成员执行,提高银行业服务水平。
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起草行业规则、公约等,促进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行业共同利益;
(二)依据行业相关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成员执行,提高银行业服务水平;
(三)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竞赛活动、业务培训、宣讲会、研讨会等,增进会员单位信息共享与交流,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四)组织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五)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通过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约束成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组织落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