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良好;
(二)按照国家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完成评价,并获得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要求至少拥有1项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没有争议或纠纷;
(四)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五)借款人经营合法、合规;
(六)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七)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八)借款人信用等级符合本行相关规定;
(九)借款人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和制裁等合规风险管理,以及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等信贷政策制度要求;
(十)国家或本行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