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注册地和缴税关系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持有的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或中征码;
3、企业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4、拥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的供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制度;
5、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是专利或核心技术持有人,企业或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无金融机构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和金融诉讼案件等负面信息;
6、适度负债,财务结构合理;经营稳健,主营业务收入稳定。
7、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